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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中,淮安刑事辩护律师都能提供哪些帮助?

来源:淮安刑辩律师网

  淮安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一、律师在在案件侦查阶段的服务内容

  1、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起,接受犯罪嫌疑人(或亲属)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 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4、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5、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

  6、 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7、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8、 向侦查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服务内容

  1、 接受犯罪嫌疑人(或亲属)的委托,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

  2、 查阅、复制本案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性材料

  3、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4、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 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6、 向人民检察院出具律师意见书

  三、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服务内容

  1、 查阅、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 会见在押被告人

  3、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4、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 参加法庭的全部审理活动

  6、 发表辩护意见

  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中的第三人的委托的代理。这种诉讼代理人称为委任代理人。因这种代理权是由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发生的,所以又称意定代理。委任代理是一项范围广泛、应用普遍的代理制度,当事人可以委托他的近亲属、律师担任委任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担任委任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任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当事人为诉讼行为,但是在离婚案件中,确定离婚与否,必须当事人本人表达意志,不能授权由委任代理人决定。委任代理人的代理权,因诉讼终结、解除或辞去委任、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灭。委任代理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报告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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